这家食品公司今天因销售今日头条鱼获得134万英镑的赔偿

2021-07-20 15:32 来源:凤凰网科技

7月20日,天眼查App显示,昨日,湖南永和食品有限公司、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公开了商标侵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。一审判决字节跳动赔偿134.88万元,二审维持原判。

判决书显示,被告永和公司在其生产、销售的鱼、肉制品包装上突出使用“今日头条鱼”字样结合鱼图形,在整体视觉和产品介绍上突出使用“今日头条”字样,容易使相关公众认为被控侵权产品与“今日头条”商标存在一定关联。

同时,永和公司在其官网上宣传销售“QQ微领”“李娅巴巴吧”等与知名互联网公司及产品文字相近的其他食品,被告人故意攀附。

法院认为,永和公司的侵权行为削弱了涉案商标的意义,降低了涉案商标的市场声誉。侵犯了字节跳动公司的驰名商标专用权。本案案号为(2021)京民初89号,审理法院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。

一审判决:被告永和公司赔偿原告字节跳动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34.88万元;被告立即停止在生产、销售、宣传的鱼产品上使用“今日头条”或类似词语,并在其官网、微信官方账号上发布声明,消除侵权造成的不良影响。本案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这个判决是最终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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