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ik Tok“剪刀窗”维权成功法院首次认定短视频特效具有

2021-12-07 16:24 来源:凤凰网科技

短视频产品提供的人机交互特效道具能否受到法律保护,被抄袭后能否维权?近日,杭州互联网法院给出肯定答复,要求判决下架抄袭Tik Tok的特效道具,抄袭者赔偿Tik Tok 20万元。

本案涉及的特效道具,是2021年抖音十大最受欢迎趣味特效之一的“窗花剪剪”,2月4日于抖音上线后,在湖南卫视小年夜春节联欢晚会大范围推广,是抖音牛年春节的主推特效。的主要功能是提供窗口视图和红纸页面。通过识别用户鼻尖的应用轨迹,可以动态显示以用户鼻尖为剪刀在屏幕上“剪”窗口花的效果。

“窗花剪剪”上线约10天后,抖音发现,某短视频平台出现了极为相似的剪窗花特效道具,遂将该平台告上法庭。认为,“窗花”特效构成视听作品,被告人的抄袭行为侵犯了Tik Tok的著作权;但被告辩称,该设计属于意识形态范畴,不受著作权法保护。

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后认为,剪窗花、贴窗花是概念,属于思想范畴,但如何展示剪窗花、贴窗花可以具象为具体的表达。

在这种情况下,“窗口裁剪”的语境设置包括“鼻尖识别与定位”、“鼻尖痕迹复制”、“纸张选择”、“场景设置”和“展开模式”等步骤和内容,体现了制作者在场景设置、元素营造、画面衔接等方面的具体创造。这个表达是剪窗花思想的原创表达,应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。

法院认为,被告特效道具的外观虽与“窗花剪剪”存在差异,但整体展示过程和元素内容高度相似,很难用巧合解释。因此,法院最终认定两者构成实质性相似,判处被告承担侵权责任。

据Tik Tok相关法律介绍,“剪窗机”灵感来源于中国传统手工剪纸,利用鼻尖作为用户与手机等设备的交互媒介。在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同时,创造了一种全新的拜年剪纸方式。截至起诉时,该特效用户数超过2600万,最热门话题累计视频数超过11.9亿次。

根据上述法律事务,这是国内法院首次确定“短视频特效”应受著作权法保护,并对“人机交互产生的内容”的归属和原创性判断确立了司法标准。本案的判决对于遏制抄袭和恶意短视频效果,保护行业新的知识产权和创新具有典型的示范意义。

新京报记者白编辑宋玉婷校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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